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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音译的简称,古代称疏勒、任汝、疏附。
喀什市位于南疆西部喀什绿洲的中上部。东、西均与疏附县接壤;北倚古玛塔格山,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毗连;南与疏勒县隔河相望。总面积96.5平方公里。人口22万余人,其中城市人口近18万人。
喀什市地处欧、亚大陆中心地带,克孜勒河中游,属喀什噶尔河流域洪积平原。全市地形北高南低,海拔最高1502米,最低1264米。沿市区南侧流过的克孜勒河,在境内流长14公里,年径流量20.59亿立方米。由泉水汇集而成的吐曼河,由西向东横贯市区北部,最后向南汇入克孜勒河,年径流量1.26亿立方米。城市位于两河之间商埠上,市区中、西部高,向北、南、东三面倾斜。
喀什清温带大陆性气 候,干旱少雨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1.7℃,最冷月1月份,平均气温一6.5℃;最热月7月份,平均气温25.9℃。年平均无霜期215天,年平均日照总时数2822小时,年平均降水62.7毫米,多西北风。
喀什早在公元前2世纪,张安通西域时,即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,称“疏勒国”。西汉神爵二年(前60),汉朝在乌垒城(今轮台县东小野营沟附近)设立西域都护府,疏勒始归西汉管辖。汉明帝永平十七年(74),班超出使西域后,在疏勒盘襄城主持军务达30年之久。朝廷还委任徐于为西域长史,驻节疏勒。唐贞观二十二年(648)与显庆三年(658),唐王朝曾两度在此设置疏勒(得沙)都督府,成为当时有名的“安西四镇”之一。
本世纪10至13世纪初,以古代维吾尔族为主,建立
了东起敦煌,西达锡尔河,北抵巴尔喀什湖,南至昆仑山的喀喇汗王朝(亦称伊列克汗朝),喀什噶尔为其东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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